综合消息
今天“国务院将组建生态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成为今天环保圈的重磅消息,全国环境博士生学术会议的小编也第一时间关注到这则新闻,并将环保部的“前世今生”整理给各位朋友。
环保部的前身为1974年10月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制定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保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在此后的机构改革中,环保部先后经历了六次大的变革。
第一次改革:1982年5月,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共同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第二次改革:1984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
第三次改革:1984年1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仍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同时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四次改革:1988年7月,环保工作从城乡建设部分离出来,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副部级)成立。明确为国务院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五次改革: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六次改革:2008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升级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环境保护部即将迎来第七次大的改革。据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同时,《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